為了解各大專校院106年迄今有關學生權利保障制度的執行現況及改善成果,教育部於112年再行第3次調查,相關結果如書面報告。
請各大專校院依本部113年9月6日臺教學(二)字第1132804111A號函說明,請針對需要加強的項度進行改善與精進,並強化宣導學生權利保障事項,本部將持續追蹤列管相關改進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