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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大專校院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之人數」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聯絡人:陳錦慧    電話:(02)77365717 電子信箱:bighead@mail.moe.gov.tw

教育部於108年12月31日與原住民族委員會會銜公告「大專校院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之人數」,明定兩個部會應鼓勵原住民學生達30人之公立學校、100人之私立學校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原資中心)。

教育部表示,依據108年6月19日公布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5條第1項規定,為建立原住民學生在校就學及生活之文化支持系統,並促進族群友善校園環境,大專校院的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率者,教育部應鼓勵設原資中心,並指定專責人員,以輔導其生活及學業;其人數或比率,由教育部會同原民會公告。

原民會於101年已依修正前的原教法規定,與教育部會銜公告鼓勵原住民學生達100人的大專校院設置原資中心;本次公告,除主政機關改由教育部辦理外,另因公立學校經費多來自政府機關,應肩負更多社會責任,所以訂定較低人數規模。依本次公告的內容,全國大專校院近八成(公立學校為九成)符合人數基準。

教育部表示,已於106年起擴大補助學校設置原資中心,並設置北、中、南、東 及專科學校等5個區域原資中心,至108年計有112校成立。為落實原教法規定並強化原資中心組織功能,於109年起再增編預算約新臺幣5,000萬元,將原資中心補助計畫併入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並專款補助每校專責人力經費,預計全國將有近九成大專校院設原資中心,並置專人服務原住民學生。

原資中心是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在校園的家,除提供校內原住民學生一站式的輔導服務,並深化原住民學生對本身文化的了解與認同外,更將成為提供全校原住民族文化的重要單位,因此本次公告的人數只是政府鼓勵學校設置原資中心的基準,教育部將持續會同原民會,透過政策計畫引導以及爭取更多資源的挹助,加強原資中心輔導功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陪伴每位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安心就學,並統籌校內外相關資源,強化原住民族人才多元發展。

上版日期:1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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