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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舊案期中執行報告書及課程改革調查表 友善列印

一、104年度「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舊案期中執行報告書,本部業於105年3月7日以臺教高(二)字第1050029690號函知學校,請學校依函規定辦理,並於105年5月20日(五)前寄達本部。

二、「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所訂之培育方向,希引導博士班逐漸區分學術導向及實務研發導向兩種培育模式,並引進企業資源共同培育務實致用之博士研發人才,爰學校需進行課程及畢業條件之改革,為瞭解各校辦理執行之進度與規劃,請學校填列「學校課程及畢業條件調整調查表」,經系所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後於105年4月8日(五)前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回復本部。

三、舊案期中執行報告書、學校課程及畢業條件調整調查表如附件檔案。

 

上版日期:10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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