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3+1就學服役制度給予學生大量修業彈性,申請資格卻缺乏審查機制,使僅僅「有意願」在就學期間服兵役之就學役男,恐有被濫用疑慮等,教育部表示,「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目的是支持有意願的就學役男,教育部也會與內政部勾稽比對專案學生後續申請在學服役的狀況。
教育部說明,教育部與學校有機制因應,目前學校會定期向教育部彙報參加「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專案的學生,教育部也會與內政部勾稽比對專案學生後續申請在學服役的狀況。同時專案學生需要逐個學期向學校申請彈性修業,並不是一經申請,就一路適用到底。而學校每學期在受理學生申請時,也會依照教育部與內政部勾稽的在學服役情形,提醒學生需及時申請在學服役並作為准駁參據。
舉例來說,專案學生如向學校申請彈性修業,規劃三年完成修業搭配一年的服役,但專案學生在修業一年半(三學期)後,經部會間勾稽比對,發現仍然未安排去服役,則會由學校啟動輔導,並納入學生接續向學校申請彈性修業措施的准駁參據。
教育部重申,「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目的是支持有意願的就學役男,得於就學期間同時完成服役及修畢學位,能與其他未服役學生相同,接續投入職場或升學,不受影響。至於學生能否取得課程學分,以及是否符合畢業條件,則回歸大學學術專業,本部尊重學校的標準及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