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有與教育部進行討論,針對教育部規劃的定額補助私立大專學雜費助學方案,從源頭直接減輕學生學雜費負擔,拉近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下簡稱大專)學雜費的差距,以減輕學生與其家庭經濟負擔,讓學生在大專求學階段能回歸正常學習,適性選擇,落實教育實質公平。
教育部說明,111學年度大專在學學生人數89.3萬人,其中約有21%、18.5 萬名經濟弱勢學生運用助學補助措施,包括教育部學雜費減免、相關部會獎助學金及大專弱勢助學計畫等措施。進 一步分析,89.3萬名在學生中,有65%是就讀私立大專;而獲得各項弱 勢助學的學生中,有近 80%就讀私立大專。此外,公立大專每年平均學雜費約6.2萬元,私立大專則約11萬元,學雜費差距近5萬元。也就是說,大多數就讀私立大專的學生,經濟負擔相對沉重,導致部分學生需仰賴就學貸款或課餘打工來貼補不足或其他生活支出,不利於正常學習,以及畢業後生涯發展,也讓學生在升學時會因為經濟考量來選擇學校與科系,而非適性選擇。
教育部進一步說明,定額補助私立大專學雜費助學方案規劃將朝向預算全額政府支應、拉近公私立大專學雜費差額、照顧經濟弱勢原則來進行規劃,預估受益學生將達到47.3萬人,加上原來各類學雜費減免、各部會獎助學金的受益學生,全體59.1萬名的私立大專學生都能照顧到。
此外,為擴大照顧經濟弱勢學生,針對私立大專經濟弱勢學生除前述學雜費差額減免外,將再放寬家庭年所得門檻及加碼一定額度;而公立大學的經濟弱勢學生也一併顧及評估。另外針對學貸措施,也一併就正在還款的貸款人,其緩繳本息的月收入未達4萬元門檻,最多申請8次(8年)等規定,將參考受雇者平均薪資、物價指數、撫育子女人數等因素,評估進一步放寬門檻及申請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