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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澄清近10年補助國立大學校院基本需求不減反增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吳志偉    電話:7736-5876 電子信箱:david92@mail.moe.gov.tw

有關媒體報導109年度補助款僅剩38億元之情形,此為營建工程補助款,由教育部每年配合個別學校營建工程需求覈實編列,以協助國立大學推動重大校舍工程,此並非國立大學基本需求補助全貌。

教育部自101年補助整體國立大學校院基本需求437.9億元,至110年補助473.8億元,每年朝只增不減,並逐年呈現增長趨勢(詳如附表),並無媒體報導大學校院基本需求補助10年遭腰斬之情形。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經費來源除了教育部每年編列的預算補助外,亦有學校學雜費收入、推廣教育收入、產學合作收入、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收入、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受贈收入、投資收益及其他收入等8項自籌收入。自校務基金制度實施以來,已促使學校廣籌財源,108年度學校自籌收入為708億7,825萬元,占校務基金總收入54%,較106年度637億2,631萬元,增加71億5,194萬元。未來教育部將朝財務資訊公開、提高教育績效等方向,促使學校校務基金有效運用。

單位:億元

項目

110

年度

109

年度

108

年度

107

年度

106

年度

105

年度

104

年度

103

年度

102

年度

101

年度

基本

需求

473.8

473.6

472.6

469.1

444.0

442.7

441.6

434.0

433.1

437.9

 

 

 

上版日期:1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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