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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澄清核發蔡總統副教授證書之公文 可於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上查得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賴冠瑋    電話:02-77366155 電子信箱:duma@mail.moe.gov.tw

針對陳學聖委員質疑無法於國家檔案局之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查得教育部核發蔡總統副教授證書之公文等情,教育部今(5)日表示,該公文是教育部以75年1月15日台(75)審字第01922號函函復國立政治大學教師趙○○等十人資格審查結果。經教育部以「機關名稱」、「檔案產生期間」、「檔號」為關鍵字進行查詢,查詢結果如附件截圖,證明教育部及國家檔案局確實有保存該公文。

  教育部強調,已於108年7月19日說明蔡總統副教授資格審定係由國立政治大學以73年12月8日(73)政人字第3057號函報部審查,經教育部74年10月28日由李煥部長主持之「學術審議委員會第16屆常務委員會第16次會議」決定審議通過。此次陳學聖委員函詢教育部核發蔡總統副教授證書之公文,係教育部依據前開會議審議結果,以75年1月15日台(75)審字第01922號函核發趙○○等十人資格審查結果(內含蔡總統在內計有副教授4名、講師4名及助教2名,合計10名)審定教師名單1份及教師證書10件予國立政治大學。該公文確由教育部歸檔,保存期限為永久,檔號為140.27-06,如附件。

    教育部指出,該公文可於檔案管理局之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系統(https://near.archives.gov.tw/cgi-bin/near2/nph-redirect?rname=adv_search&)目錄搜尋項下之進階搜尋,以「機關名稱:教育部」、「檔案產生期間:民國75年1月15日」、「年度號75、檔號140.27-06」為關鍵字查得,系統畫面截圖如附件。

上版日期:10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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