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召開「108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審議小組會議」,針對2所大專校院(中華大學、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所提出108學年度學雜費調整申請案進行逐案討論,審查結果為不同意該2校申請,會議紀錄詳如附件。
教育部表示,有關學雜費審議,由教育部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邀集企業代表1人、學者專家5人、學生代表4人、教師代表1人、家長代表1人及本部代表3人,共15人組成學雜費審議小組,依相關指標進行審議,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漲之申請,除學校財務、助學及辦學綜合成效等各項指標均符合本辦法規定外,學校提出的助學計畫是否完善、校內溝通程序是否充分,以及經費是否投入提升學生的學習品質等,亦皆為會議審查重點,如上述重點項目未能落實,仍不得調整學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