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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與大專校院共同努力做好校園防疫工作,讓學生安心學習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吳志偉    電話:7736-5876 電子信箱:david92@mail.moe.gov.tw


為協助大專校院妥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教育部成立大專校院防疫諮詢小組、擬訂大專校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綱要、辦理分區說明會、審查各校所提之全校性應變計畫、安排到校實地輔導訪視,並於北、中、南、東各召集1至2所設有醫學院或醫院之學校,協助辦理分區學校諮詢及輔導事宜。

教育部表示,學校防疫相關工作所衍生的費用,將盡力予以協助及經費補助,但學校師生若未確實做好防疫工作,造成防疫破口,將會追究相關行政及法律責任。期待透過相關作為,協助各大專校院全面落實防疫工作,維護安全健康校園環境,維持學校正常運作,讓學生安心學習。教育部大專校院防疫重點工作如下:

一、成立「大專校院防疫諮詢小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為維護師生健康並協助大專校院妥善因應,教育部成立「大專校院防疫諮詢小組」,負責防疫政策諮詢、全國性防治工作綱要擬訂、協助審議各校應變計畫、協助到校實地訪視及應變緊急突發狀況等事宜,並於北、中、南、東各召集1至2所設有醫學院或醫院之學校,協助辦理分區輔導事宜。

二、訂定「大專校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綱要」(如附件):

為使全國大專校院因應疫情發展能妥善、迅速及準確處理,教育部訂定大專校院防疫綱要,防疫重點如下:

(一)成立防疫小組:由校長擔任總指揮,副校長擔任召集人,下置單一窗口及疫情通報單位,並以防疫所需工作重新組織校內單位,分為健康追蹤單位、執行單位、資源單位及行政資源部門,俾準確因應學校疫情突發狀況。

(二)確實落實平時防疫措施:宣導正確訊息(避免至疫情嚴重之地區出差及旅遊、出現流感症狀不上班上課,以及師生懷疑自己出現疑似症狀時通報流程等)、備妥防疫物資、進行公共空間(如教室、會議室及圖書館等)及經常使用之設施設備(如電梯按鈕、門把、桌面及電燈開關等)定期消毒,並確切遵守室內通風及消毒作業原則。

(三)預為規劃停課、補課及復課措施:本部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訂定「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停課期程為14天,大專校院停課標準除經報教育部專案核准外,有1位師生被列為確診病例,該師生所授/修課程均停課;有2位以上師生列為確診病例,該校(區)停課。

(四)以學生權益為優先,視個案狀況妥善訂定安心就學措施:應針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校或因隔離無法上課之學生,訂定降低修課學分數、規劃彈性授課方式(如錄影、線上教學及遠距教學)、訂定補考或其他成績評定方式、重新檢視學生請假、休退學及復學規定、依課程之課目性質調整畢業應修科目學分、抵免認定及相關畢業資格替代方案,並啟動校內關懷輔導機制等。

(五)落實健康管理措施:學校應進行防疫健康關懷調查及後續追蹤、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對具感染風險對象進行管理。倘學校出現病例時,學校應立刻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六)學校相關處室系所應確實記錄學校師生修(授)課及活動情形,如校內出現確診案例,應全力配合疫情調查。

(七)遵守校內個案處理原則:學校應預先將宿舍規劃為「隔離宿舍」及「安居宿舍」,並依下列原則安排師生後,進行校內環境消毒:

1.無須居家隔離之師生:返家或入住安居宿舍。

2.須進行居家隔離之師生:

(1)本國師生、在臺有親友可依附之境外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頒布之交通運送規格返家隔離。

(2)須進行居家隔離,且賃居校外或無在臺親友可依附之境外生,安排其入住隔離宿舍。

(八)落實環境清潔週:學校應於開學3日前,針對室內外設施清潔消毒,並呼籲教職員生重視個人衛生、環境衛生清潔、室內通風等重點。

三、辦理「大專校院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分區說明會」:

為協助各校於開學前完整掌握校園防疫重點,教育部今(20)日及明(21)日分別在輔仁大學、長庚大學、亞洲大學及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大專校院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分區說明會」,由全國157所大專校院防疫副指揮官以上層級,依所在地區分場次參與。

四、審閱各校所提之全校性應變計畫,給予建議改善事項:

教育部請各大專校院於109年2月7日前撰擬並提交防疫相關之全校性應變計畫,並於2月15日進行審議,歸納以下建議改善事項:

(一)居家檢疫標準工作流程應包含餐點物資接送流程、生活廢棄物接送流程、浴廁及清潔消毒流程、管理員守則及事件通報流程。

(二)集會及大型會議指引應包含消毒、清潔標準工作流程,以及人員健康狀況確認標準工作流程。

(三)訂定校內指引及標準,如對外開放之公眾設施使用指引、訪客入校指引、教室通風管理標準、交通車管理指引、保全及清潔公司(委外)教育訓練管理標準、防疫物資管理標準、學校各類考試之防疫指引等,另相關重要資訊應置英文對照版本。

五、辦理實地到校訪視
為督導學校防疫作業,並進一步了解各校執行及落實情形,教育部預訂於2月下旬進行學校實地訪視作業,逐項檢視以下重點,並以實地查核方式,指導各校教室、圖書館、體育館、餐廳、廁所及宿舍環境等校園環境防疫規劃及物資整備等工作。

(一)防疫標準作業及項目。

(二)防疫組織、人員配置及教育訓練。

(三)個案確診(或發燒)之處置流程。

(四)疫情通報作業流程(SOP)。

(五)環境清潔消毒之作業流程。

(六)教職員生之防疫宣導與輔導。

(七)校外實習課程之因應措施。

(八)環境清潔週,呼籲師生重視個人衛生、環境衛生清潔、室內通風。

六、成立區域中心學校

為使各校均能就近獲得專業協助,教育部將全國共157所大專校院劃分為北一、北二、中、南、東區,各召集設有醫學院或醫院之學校成為區域中心學校,協助辦理分區輔導事宜。北一區中心學校為臺北醫學大學、輔仁大學;北二區中心學校為長庚大學、陽明大學;中區中心學校為亞洲大學、中國醫藥大學;南區中心學校為國立成功大學、高雄醫學大學;東區輔導學校為慈濟大學。

上版日期:1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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