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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受理境外學位生(含先修華語之外交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申請來臺就學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宋雯倩    電話:7736-5880 電子信箱:katherine@mail.moe.gov.tw

教育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強化入境檢疫措施之規範,業調整境外生來臺流程及配套措施,並經指揮中心同意自8日起受理境外學位生(含先修華語之外交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入境申請並已通函各大專校院辦理之。此次開放預估將約有4,500名(109學年度第2學期)境外學位生來臺就學。

 

配合指揮中心指示,教育部受理大專校院境外學位生入境申請程序,除原有作業流程各校並須配合下列規範以強化防疫作為:

 

(一)入境前:

 

1.要求境外生須於登機前檢具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2.境外生居家檢疫場所,須以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及經指揮中心與地方衛政單位檢核通過符合一人一戶規定之校外檢疫宿舍為限。

 

(二)境外生入境後強化居家檢疫作業:

 

1.學校須要求境外生完成14天居家檢疫後,持續進行7天之自主健康管理,學校應持續追蹤關懷並配合至「大專校院境外生居家檢疫關懷系統」落實境外生居家檢疫期間之追蹤與記錄。

 

2.由各校協助與採檢醫療院所協調,安排完成居家檢疫之境外生進行病毒核酸檢驗,檢驗為陰性者始能外出。

 

3.其餘各項相關防疫措施仍需依指揮中心規定落實執行。

 

另由於境外學位生來臺必須先取得有效入臺證件(如簽證、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等),加以目前國際航班尚未全面恢復營運,且學生必須取得登機前3日內之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及事前預定合適檢疫場所完成居家檢疫,推估未來境外學位生入境時程預期將超過開學日,因此教育部已請學校啟動安心就學措施,妥適安排學生開學選課、註冊繳費、修課方式、成績考核、請假休復學及輔導協助等事宜,提供彈性修業機制,以即時提供協助。

上版日期:11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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