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即時新聞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小組110年6月9日康寧大學座談會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吳志偉    電話:7736-5876 電子信箱:david92@mail.moe.gov.tw

康寧大學原董事會因未能完成捐資支付臺南校區土地權利金承諾,經教育部於109年7月聲請法院解除全體董事職務,法院於109年11月17日裁定解除全體董事職務。爰教育部業依私立學校法第25條第2項規定,就熱心教育之公正人士中,指定學校師生代表、工會代表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經公開徵求董事候選人,共有群組董事5組及個人董事40人交件,本小組於110年6月2日以不記名之方式,第1階段初審推選出群組董事2組、個人董事19名進入第2階段,名單如附件。

為使康寧大學教職員工生得與董事候選人進行意見交換,俾利董事候選人了解康寧大學之現況及教職員工生意見,本小組於今(9)日下午辦理「康寧大學座談會」,邀請入選第2階段之候選董事、康寧大學教職員工生代表、康寧大學校方代表及教育部相關單位代表參與座談。座談重點包含學校代表對董事候選人之期待,以及董事候選人針對學校校務等進行提問,董事候選人於座談會後可依學校教職員工生之期待重新修正計畫書,並於110年6月23日前送達教育部。

本小組將於110年6月30日召開決審會議,由董事候選人向本小組委員進行報告,並由本小組委員討論後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決審。


上版日期:110-06-09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