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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防大學理工學院與國立交通大學教育合作規劃案尚處於討論階段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郭佳音    電話: 02-7736-5874 電子信箱:chiayin@mail.moe.gov.tw

針對國防部規劃國防大學理工學院自108學年度起與國立交通大學進行教育合作計畫乙案,尚處於討論階段。目前規劃由國防大學理工學院提供名額,與國立交通大學共同安排課程,希透過此合作方案,借重大學的師資及實驗設備等研發能量,培育國防人才;並將針對授予學位及共同招生是否可行等方向,將由教育部會同國防部進行研議。
國防大學理工學院有感國家重要人才應有所提升,因此提出與國立交通大學進行教育合作,規劃由國防大學理工學院提供外加招生名額,不占國立交通大學現有的招生名額,除課程與招生由雙方共同規劃外,入學管道、學生學籍管理、師資需求、畢業條件等仍應符合國立交通大學入學條件及其他校內相關規定。
本合作方案,除引進國立交通大學優秀師資外,也將借重國立交通大學的教學資源與設備,由兩校合聘師資、分攤所需經費,充實教學研究環境,並提供國立交通大學學生與國防大學理工學院學生交流之機會。惟目前合作方案尚處於討論階段,待國立交通大學提報合作方案至教育部後,將再針對授予學位及共同招生等作法,進一步研究未來發展的可行方向。
參與本方案之學生,因入學管道依國立交通大學入學相關規定,學籍為國立交通大學學生,仍應由國立交通大學依學位授予法及該校相關規定授予學位;並針對修習國防大學理工學院課程而取得軍事學資之學生,得於國立交通大學學位證書註記取得相關軍事學資,並非如報載「就讀國防大學理工學院而授予國立交通大學文憑」等情事。
為配合社會趨勢及產業需求,教育部協助各大學校院依本身優勢與發展特色,進行教學制度與方法之多元創新,引發學生學習熱情,希達到培育優質人才之目的,創造高等教育價值,帶動社會創新活力。且對於各部部會所規劃之人才培育合作方案,向尊重各部會人才培育需求。有關國防大學理工學院與國立交通大學之教育合作方案,因尚處討論階段,相關配套措施亦須更細緻規劃,其方案效益仍有待國防部與教育部後續持續評估研議。
 

上版日期:10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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