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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大學轉學考試報考資格為何? 友善列印

一、 依「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第3點,大學轉學考試報考資格如下:

 (一)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肄業生,修業累計滿二個學期以上者。

 (二)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或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專科畢業同等學力報考:

 1.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專科肄業生。

 2. 持有專科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明書。

 (四) 年滿22歲、持有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證書或已修業期滿者,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80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

 1.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2.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3. 本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五)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滿36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修滿72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六) 就讀藝術教育法第7條所定一貫制學制肄業,持有修業證明者,報考大學轉學考試,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或專科學校,準用(一)或(三)之規定。

 二、 現行國內大學轉學考試均為獨立招生,少數學校針對退學學生之報考資格另有限制,如違反校規、操行成績不及格或經開除學籍者不得報考該校轉學考試…等,欲報考大學轉學考試之考生可直接向擬報考大學校院之教務處聯繫,確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各大學校院教務處聯絡方式與網址,可至大學校院一覽表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s://ulist.moe.gov.tw/)。

問答分類:大學招生與人才培育
上版日期:10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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