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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提出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涉嫌掏空校產之回應說明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聯絡人:楊子慧    電話:02-7736-6119 電子信箱:trista@mail.moe.gov.tw

有關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針對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涉嫌掏空校產案,教育部說明如下:

一、謝金龍與謝碧霜間之借貸屬私人借貸: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106年10月5日向謝碧霜借款新臺幣2,700萬元,經查該份借據是謝金龍以永達技術學院董事長名義簽署。惟謝金龍於107年1月8日起始擔任董事,並於107年1月26日當選董事長,簽署借據時並不具備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法定代理人身分,有偽造文書之嫌,故此筆借款應屬私人間之借貸行為,與學校、法人無關,所以學校無須償還該筆債務。另外,學校雖於107年3月份將該筆借款列入「借入款變動表」,但教育部自始至終皆不同意該項借款,並已於107年5月29日明確函知學校。

二、教育部已於108年5月13日委託會計師查帳:學校未經教育部同意向外界新增借款等相關違失情節,教育部已於108年5月13日派員會同會計師至學校查帳,並於108年5月29日將董事會不法情事函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並請法院儘速解散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第17屆全體董事職務。本案目前由法院審理中,教育部後續將依法院裁定辦理相關事宜。

上版日期:10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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