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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

永達技術學院申請停辦教育部協助及學生安置措施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聯絡人:張嘉育    電話:7736-5848 電子信箱:chiayu@mail.moe.gov.tw

有關永達技術學院於103年7月31日申請學校停辦,經教育部103年8月4日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並於8月5日召開「專科以上學校設立變更及停辦審議會」第4次會議決議同意停辦,同時由教育部協助學生轉學安置,整體處理原則強調3大核心(1)維護學生受教權;(2)保障教職員權益;(3)維持公共性的原則下,促進校產之活化與再利用,針對永達技術學院整體配套措施如下:




  1. 輔導改善階段:教育部於102年9月啟動對該校之改善輔導機制,並歷經多次會議討論,考量該校改善成效未符學生基本受教環境之維持,不予核定103學年度招生名額,經該校辦理申覆後改善成果仍不盡理想。基於學生受教權的保障,依私立學校法第70條規定:學校法人在學校辦學目的有窒礙難行或遭遇重大困難不能繼續辦理,應主動報教育部申請學校停辦,遂循行政程序召開校務會議及董事會議討論,於103年7月31日向教育部申請學校停辦。



該校未符改善成效之理由如下:






      1. 董事會未依承諾籌募資金,自102年9月起,多次向董事會成員或關係人借款以償還積欠薪資,恐加重學校財務負擔。

      2. 校務改善目標不確實,各行政單位中長程發展計畫未有落實校務改善目標之行動方案及具體做法。

      3. 多門課程跨年級、跨科系併班上課情形嚴重,併班上課致學生無選修課功能,學分抵免鬆散且浮濫、系科設備不足,缺乏維修管理及材料費,部分課程缺乏師資等,顯無法維持學生基本受教品質。



  1. 學生安置措施:依現行私立學校法第76條規定,私立學校停辦時,原學校應發給在校學生轉學證明書轉學他校,必要時,得由教育部分發至其他學校;教育部為確保學生能順利銜接就學,衡量每位學生在原學校之學習情形,必要時由承接學校施以補救教學(原校及接收學校課程盤點、學分抵免、專題製作不間斷),以利課程銜接,並將全力協助學生維護原校之生活照顧(弱勢助學、轉校後通車及住宿協助、身障生安置、學費差額及工讀津貼等),故不會有學生因此無法畢業,影響受教權或增加生活負擔之情況發生。教育部已於8月7日召開學生安置協調會議,協調系科對應之高屏區私立技專校院提供該校學生轉介安置之協助,並將發送選填志願表及各校基本資料供學生及家長參考,另訂於8月18日於該校召開學生及家長說明會,預計於103學年度開學前讓所有學生至新學校完成報到入學手續。

  2. 教職員工安置措施:永達技術學院業已規劃教職員工退休資遣作業。考量學生畢業論文或實習銜接之需要,接收學生之學校得視需要聘任原專題教師為兼任教師。該校仍將盡量繼續協助同仁就業安置事宜,並已訂於8月8日邀請學者專家到校協助教職員工釐清權益事項及後續行政程序,以保障教職員權益。另教育部提供教師轉介平臺及協調勞動部提供教師第二專長職業訓練或就業輔導。

  3. 資源活化及學校法人後續改辦措施:教育部訂定之「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6、7、11及14點之規定,將監督該校在學生安置及協助教師職員工轉銜後,協助該校積極尋求在原地續辦或改辦其他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以達成教育資源活化再生利用。



時值開學之際,教育部表示,將持續關注並督促學校,確保學生得順利轉學並確保學分抵免及維護基本教學品質,亦將持續監督該校法人審思未來發展方向,學校停辦後法人後續規劃等內容,以期該校之停辦模式能做為私立大專校院退場轉型之案例參考。

上版日期:10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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