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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強調臺灣各大學教育品質優 私校調整改善設輔導機制求學權益有保障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聯絡人:謝麗君    電話:(02)77365861 電子信箱:ljhsieh@mail.moe.gov.tw
針對馬來西亞各界關心臺灣私立學校停辦或停招,因資訊不夠透明,有可能影響馬來西亞家長及學生選擇前往臺灣升學之意願,教育部表示該份名單內不乏獲得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及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之學校,此一不實報導,已對學校聲譽造成傷害。另重申對於臺灣大專校院辦學品質有一定的管控機制,同時,「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係對於學生人數較少及最近2年新生註冊率未達6成,或最近一次評鑑成績較不理想,或積欠教職員工薪資或未經協議任意減薪,或違法之學校,給予專案輔導,其本意仍在維護教育品質。



一、臺灣的大學教育品質有保障

教育部近年來積極推動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及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挹注高額獎補助經費,鼓勵大專校院提升整體辦學品質,其成效受外界肯定。

此外,對於所有大專校院均定期進行評鑑,技專校院部分並就受評三等科系所進行諮詢輔導訪視及追蹤評鑑。



二、私校調整或停招輔導機制完整保障求學權

教育部訂定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是對於學生人數少於3000人及最近2年新生註冊率未達6成、或最近一次評鑑成績較不理想(技專校務評鑑四等或大學校務評鑑三分之二以上項目未通過、或系所評鑑三分之二以上未通過(三等以下)、或積欠教職員工薪資累計達三個月以上或未經協議任意減薪、或學校最近連續二學年申請自願退休及資遣教師總人數超過該學年專任教師總人數之百分之十;或單一學年申請自願退休及資遣教師總人數超過該學年專任教師總人數之百分之二十,且資遣人數占資遣及自願退休人數總和之百分之五十以上、或依財務預測二年內將發生入不敷出或資金缺口達財務調度困難情形、或違反本法或有關教育法規之學校,給予專案輔導,其目的為協助學校改善辦學績效,以維護教育品質。



為因應少子女化之衝擊,教育部已建立相關輔導機制,對辦學不善的學校先行啟動相關輔導機制加以協助改善,如有遭遇重大困難不能繼續辦理之學校,教育部將確保學生受教權益之保障至畢業,並協助教職員工辦理退休或轉介至其他學校與民間機構服務等。



教育部重申,有關因少子女化導致大專校院生源減少,若干學校考量其財務負擔決定停辦,或因教育部考量維護學生受教權而停止招生,並非因其教學品質不佳。教育部也會站在保護學生受教權益的立場,考量未來須具有一定辦學品質的學校始得招收外籍生。
上版日期:10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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