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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家庭教育專業服務能量 教育部辦理全國家庭教育輔導團交流研討會議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終身教育司 聯絡人:蕭語彤    電話:(02)7736-5694 電子信箱:edenshaw@mail.moe.gov.tw
提升家庭教育專業服務能量,教育部辦理111年全國家庭教育輔導團交流研討會議_大圖

為落實家庭教育法,提升家庭教育專業服務能量,教育部於今、明(15、16日)兩天在南投縣舉辦全國家庭教育輔導團交流研討會議,邀集專家學者及各縣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工作人員與會,探討家庭教育輔導團至學校、社區推展服務策略。透過講座研習與分組討論,以激盪多元觀點、強化專業知能,並傳承執行經驗,期使更加健全家庭教育中心輔導團組織運作。

我國是全世界第一個通過家庭教育法的國家,為增進國民家庭生活知能,家庭教育法第8條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成立家庭教育輔導團或輔導小組,協助至學校、社區推動家庭教育工作。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李毓娟表示,一直以來家庭教育輔導團多以在學校場域推動家庭教育工作為主,因學校是常態性的教育組織,社區則是一群人的各種組合,有不同的生態及需求,學習型態的差異性很大,而各縣市因城鄉差異所遇到的挑戰也不同,所以社區推展還需要更多的實踐發展,希望透過這次研討會議,能有助於各縣市建構更完善而有系統的家庭教育輔導團。

本次研討會議安排有2場講座,分別就「家庭教育輔導團在學校及社區的推動策略」及「家庭教育輔導團的組織、任務與運作模式」進行專題演講,並邀請臺南市、新北市、桃園市、嘉義市、宜蘭縣及臺東縣等6縣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就「推展社區家庭教育的策略」、「在地特色的家庭教育推展」及「輔導團人員培訓的計畫」等議題分享實務經驗,讓現場家庭教育實務工作者以分組報告方式討論執行過程、所遭遇的困難和解決問題心得,使與會人員在汲取不同縣市實務經驗後也能更加熟悉輔導團的各面向內涵及推動模式。

家庭、學校、社區為教育中的三環一體,縣市輔導團在以學校、社區為場域推動家庭教育工作時,需隨時檢視現有的組織運作與績效,並盤點資源、調查家庭教育推展的需求,以強化服務的質與量。教育部期盼藉由本次的研習交流,使各縣市輔導團相互學習成長,讓輔導效能累加相乘,並且提升民眾對家庭教育中心及其服務的認知與利用。

上版日期:1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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