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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辦「公共出借權」 2月1日起開放登記作業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終身教育司 聯絡人:蕭文如    電話:(02)7736-5693 電子信箱:wxiao89@mail.moe.gov.tw

為落實公共圖書館核心價值及鼓勵文化創作力,文化部與教育部合作,自109年起展開試辦公共出借權計畫,以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及國立臺灣圖書館為試辦場域,針對111年1月至12月整年度之圖書借閱情形,將開放創作者及出版者自112年2月1日起分階段線上登記申請補償酬金,鼓勵符合登記資格之創作者及出版者踴躍登記。

適用登記的著作範圍包含:創作者需為本國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立案的法人或民間團體以國家語言或外語創作,且在臺灣出版、具ISBN的紙本圖書;補償酬金發放對象為創作者及出版者,每本書每借閱一次即可核發補償酬金新臺幣(以下同)3元,補償酬金分配比率為創作者70%、出版者30%。試辦階段以國立臺灣圖書館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的年度借閱次數作為計算基準。補償酬金的發放採事後登記制,由試辦圖書館統計公告前一年度圖書借閱次數後,再由符合資格者於公告期限內進行線上登記申請發放補償酬金。

經統計,試辦2館開放符合登記範圍之書目合計約10萬餘種,110年度累計借閱逾54萬冊次,審核通過登記共有1萬1,365筆書目,111年共發放92間出版社及1,183位創作者補償酬金計29萬9,235元。

111年度借閱次數達71萬次以上。本年度登記申請補償酬金作業將以111年度試辦館統計借閱次數為計算基準,自112年2月1日起分兩階段開放出版者及創作者登記。首場說明會預計於112年2月16日於新北市立圖書館辦理,歡迎出版者及創作者於2月10日前踴躍報名參加,相關資訊請至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https://plr.nlpi.edu.tw/)瀏覽,諮詢電話:(04)2263-9030。

上版日期:1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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