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46年1月16日臺(46)社字0645號令載明:【查國語日報由公營改為民營,於法規諸多窒礙。且未經本部許可,竟擬以部產作股,改為民營公司,均屬不合。仍應照該廳前呈意見,隸屬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由該會編列經費人事及人員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