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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文獎學金

華語文獎學金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聯絡人:廖柔雅    電話:(02)7736-5609 電子信箱:liaorouya@mail.moe.gov.tw

一、目的:為提供外國(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人士來臺研習華語文,認識臺灣文化社會、增進我國與世界各國之交流及瞭解,本部設置「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

二、獎學金金額:每月新臺幣2萬5,000元。

三、獎學金期間:

1.暑期班2個月(6月、7月或8月)、3個月、6個月、9個月或1年期。

2.除當年暑期班外,受獎期間為當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未能於該期間來臺研習者,視同放棄受獎資格,不得保留至下年度。

四、相關訊息請參閱「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網站」:https://taiwanscholarship.moe.gov.tw/web/index.aspx

上版日期:11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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