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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自7月22日起開放19個國家/地區以外之應屆畢業境外生 返臺入境就學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聯絡人:賴信任    電話:(02)7736-6703 電子信箱:trust@mail.moe.gov.tw

教育部宣布開放19個低風險及中低風險國家以外之應屆畢業境外生返臺就學,大專校院自7月22日起可向本部依規定程序申請應屆畢業生入境,並須於中央檢疫所或防疫旅館完成14天居家檢疫,後續則視其入境後檢疫情形與檢疫場所量能,再依序放寬其餘在學學位生與新生。

教育部業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稱指揮中心)6月17日同意之開放境外學生返臺就學相關配套方案,至7月15日為止已開放19個國家/地區(越南、香港、澳門、泰國、帛琉、澳洲、紐西蘭、汶萊、斐濟、蒙古、不丹、柬埔寨、寮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日本、韓國、斯里蘭卡、緬甸)的「在學境外學位生(含應屆畢業生及其餘舊生)」及「109學年度獲錄取學位新生」申請入境。

依指揮中心7月15日記者會說明略以,境外生入境後需居家檢疫14天,是目前指揮中心標準;至於開放哪些區域、年齡、級別,則由教育部依權責視需要及量能做安排,指揮中心予以尊重。因此,教育部考量目前境外生入境秩序及檢疫情形良好平順,且檢疫場所除防疫旅館外,業於暑假期間納入經衛政單位檢核通過之校內外獨層或獨棟檢疫宿舍,以及指揮中心提供500床的集中檢疫所,今日經指揮中心同意自7月22日起再開放7月15日前未宣布開放之國家/地區(目前己開放19國家/地區以外)之應屆畢業生來臺。

7月15日前已宣布開放之19個國家/地區境外生,仍依教育部既有已宣布之申請入境作業與14天居家檢疫程序規定辦理。7月15日前未宣布開放之國家/地區,大專校院自7月22日起可向教育部依規定程序申請應屆畢業生入境,並須於中央檢疫所或防疫旅館完成14天居家檢疫,後續則視其入境後檢疫情形與檢疫場所量能,再依序放寬其餘在學學位生與新生。

上版日期:1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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