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即時新聞

教育部支持「APEC跨境教育合作」倡議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聯絡人:魯維廉    電話:7736-5576 電子信箱:williamlu@mail.moe.gov.tw

「亞太經濟合作」(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會議是我國目前最多實質參與的國際組織之一。教育部自1990年以來每年固定參與APEC人力資源發展工作小組會議(HRDWG)暨教育發展分組會議(EDNET)及相關活動,以維持與其他經濟體的交流,並輸出我教育領域特定政策的成功經驗與作法。

  由於教育創造了許多高品質的工作機會及提昇了生產力,也是經濟活動的重要環節,因此APEC經濟體的教育部門應加強合作以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及創新成長。為順應此趨勢,2012年於俄羅斯莫斯科發表的APEC領袖宣言提及「促進跨境教育合作」,旨在加強經濟體間學生、研究者及教師之交流,以培育為推動區域經濟成長所需的人力資本;2013年APEC會議主辦經濟體印尼於年度三大優先領域之一「促進連結性」下「促進制度性連結」子議題中,正式提出「促進跨境教育合作」倡議;2014年APEC會議主辦經濟體中國大陸亦提出年度APEC三大優先領域之一「加強全面連結及基礎建設發展」下的子議題「促進跨境教育合作」(尤著重高等教育及職業教育),認為教育是一種「軟連結」,並強調「加強制度性連結及人與人連結」為落實該優先領域的重點工作之一。

為具體推動「促進跨境教育合作」,2013年美國、澳大利亞、印尼及我國等經濟體共同擬具及倡導「促進跨境教育合作工作計畫」,其中我國教育部的相關作為舉例如下:

一、加強學生移動:執行「APEC技職教育與證照資料庫」、「APEC技職教育及訓練合作聯盟」及「APEC跨境實習」等研究計畫案。
二、加強研究者移動:辦理「中華民國頂尖大學與國外頂尖大學學術交流合作試辦計畫」。
三、加強教師移動: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任教。
四、加強現有雙邊協議網絡:與美、加、澳等8個APEC經濟體簽署教育合作協定或備忘錄及辦理雙邊教育論壇。

整體而言,「APEC跨境教育合作」倡議與我高等教育國際化政策及自由經濟示範區「教育創新」計畫目標一致,因此教育部將持續推動各種國際教育交流合作計畫,為促進亞太地區人力資源及經濟發展貢獻心力。

 

上版日期:103-08-30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