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即時新聞

教育部公布107年公費留學考試學門及預定錄取名額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聯絡人:丘皓秋    電話:02-7736-5737 電子信箱:sheena@mail.moe.gov.tw

今(107)年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學門、研究領域、留學國家、預訂錄取名額及應考專門科目等,已公布於教育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edu.tw,點選路徑為:教育部首頁―認證檢定及留考―公費留學考試)。

107年公費留學考試預定於6月底― 7月中旬公告簡章,7月27 日開放線上報名,10月6日舉行筆試,12月1日及2日舉行面試,有意報考者,請詳細參閱所公布資訊並及早準備。

107年公費留學考試共計79個應考學門,其中因應政策需求列入新增「資通訊安全」、「能源工程」、「海事工程」、「造船工程」、「水下文化資產」、「性別研究」等6個學門。

自105年起公費留學獎助限定攻讀博士學位,但「藝術」學群及「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部分學門之研究領域仍得攻讀碩士學位(詳附件)。勵學優秀公費留學、原住民公費留學及身心障礙公費留學三類特殊身分受獎生,仍維持可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

另為推動「新南向政策」,培育我國熟稔該地區的高階人才,自去(106)年起新增「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生」名額10名,可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今年選考包括「文史哲」、「政治(含區域研究)」、「藝術」、「文化資產」、「法律」、「社會科學」、「心理與認知」、「管理與經濟」、「建築、規劃與設計」、「數理化」及「醫藥衛生」等11學群計25個學門。且基於新南向國家之新加坡、澳大利亞與紐西蘭均為英語系國家,在一般公費考試,已列為留學國;而印度、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越南等6國為新南向政策之重點夥伴國家,爰今年培育我新南向人才以選送學生赴該6國為目標。

附件1. 教育部107年公費留學考試留學學門、研究領域、留學國家、應考專門科目及預定錄取名額表

附件2. 教育部107年公費留學考試「預定錄取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生10名」學門、研究領域、留學國家、應考專門科目及預定錄取名額表

上版日期:107-04-16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