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自我安全防護機制
駐溫哥華教育組
事前防範:
(一) 建立轄區臺灣留學生同學會聯絡網並隨時更新。
(二) 週知臺灣留學生教育部海外留遊學安全專區(網址:
http://depart.moe.edu.tw/ED2500/Content_List.aspx?n=62011D1866DE25AD)及駐
溫哥華辦事處教育組(網址: http://www.taiwanembassy.org/CA/YVR )等網頁
資訊。
(三) 週知各同學會駐溫哥華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604-377-8730;以及本組緊
急聯絡電話:604-499-8101。
(四) 隨時在所屬網頁更新海外留學安全資訊,提醒臺灣留學生應注意事項,包
括如何識別可疑人、事、物之方法、如何遠離危險方法、緊急狀況處置措
施,以及獲得進一步資訊之管道等項目。
(五) 倘有重大天災、人禍、傳染病等意外事故時,將立即上網公告及聯絡各校
同學會相關安全警示或注意事項。
(六) 與臺灣留學生人數較眾之各大學、各學校局主管國際學生事務人員定期聯
繫;遇有意外發生時,隨時知會本組。
(七) 與駐地之我熱心僑社及學人保持聯繫。
(八) 熟悉當地緊急救難或犯罪防制系統,我留學生遇緊急事故時,應即撥打911
本地緊急求助電話,俾能迅速結合本地資源,提供緊急必要協助。
事後處理機制:
(一) 轄區發生自然災難、恐怖份子襲擊或重大傷亡事件時,第一時間主動查詢臺
灣留學生安危,並立即陳報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二) 立即聯絡轄區臺灣留學生注意該事件的後續發展,關切自身安全,並提醒與
本組保持聯繫。
(三) 隨時提供臺灣留學生必要協助。
(四) 傷亡事故處理:
(1) 接獲通報時,記下通報者之單位、姓名、聯絡電話、發生時間及地點,
並立即向當事人、關係人或警政相關單位確認。
(2) 掌握事故原因、傷亡人員名單、當事人、在臺親友、當地聯絡人等資訊,
並隨時與當地檢、警、醫療機構保持聯繫。
(3) 立即陳報館長並即電報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4) 即時派員或委請附近之僑胞、友我人士、團體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並儘速
與家屬取得聯絡。
(5) 請國內單位協助安排家屬儘速來加。
(6) 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