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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遊學安全守則

留學生自我安全防護機制(駐溫哥華辦事處)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聯絡人:孫菊英    電話:(02)7736-5739 電子信箱:jysun@mail.moe.gov.tw

留學生自我安全防護機制

駐溫哥華教育組

事前防範:

 

(一)  建立轄區臺灣留學生同學會聯絡網並隨時更新。

(二)  週知臺灣留學生教育部海外留遊學安全專區(網址:    

    http://depart.moe.edu.tw/ED2500/Content_List.aspx?n=62011D1866DE25AD)及駐

      溫哥華辦事處教育組(網址: http://www.taiwanembassy.org/CA/YVR )等網頁

   資訊。

(三) 週知各同學會駐溫哥華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604-377-8730;以及本組緊

      急聯絡電話:604-499-8101。

(四)  隨時在所屬網頁更新海外留學安全資訊,提醒臺灣留學生應注意事項,包

      括如何識別可疑人、事、物之方法、如何遠離危險方法、緊急狀況處置措

      施,以及獲得進一步資訊之管道等項目。

(五)  倘有重大天災、人禍、傳染病等意外事故時,將立即上網公告及聯絡各校

      同學會相關安全警示或注意事項。

(六)  與臺灣留學生人數較眾之各大學、各學校局主管國際學生事務人員定期聯

      繫;遇有意外發生時,隨時知會本組。

(七)  與駐地之我熱心僑社及學人保持聯繫。

(八)  熟悉當地緊急救難或犯罪防制系統,我留學生遇緊急事故時,應即撥打911

      本地緊急求助電話,俾能迅速結合本地資源,提供緊急必要協助。

 

事後處理機制:

 

(一) 轄區發生自然災難、恐怖份子襲擊或重大傷亡事件時,第一時間主動查詢臺

     灣留學生安危,並立即陳報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二) 立即聯絡轄區臺灣留學生注意該事件的後續發展,關切自身安全,並提醒與

     本組保持聯繫。

(三) 隨時提供臺灣留學生必要協助。

(四) 傷亡事故處理:

   (1) 接獲通報時,記下通報者之單位、姓名、聯絡電話、發生時間及地點,

       並立即向當事人、關係人或警政相關單位確認。

   (2) 掌握事故原因、傷亡人員名單、當事人、在臺親友、當地聯絡人等資訊,

      並隨時與當地檢、警、醫療機構保持聯繫。

   (3) 立即陳報館長並即電報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4) 即時派員或委請附近之僑胞、友我人士、團體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並儘速

       與家屬取得聯絡。

   (5) 請國內單位協助安排家屬儘速來加。

   (6) 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上版日期:10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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