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配合2030雙語政策,教育部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培育雙語師資,提升師資生英語口說能力,提供師資生英語對話情境及雙語教學實作機會,於生活情境中練習英語對話及實際教學情境中運用英語進行學科教學,以提升師資生雙語教學實務能力。
補助對象: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大學)。
補助類型:大學得評估校內師資生學習需求及現有資源,提出「雙語教學實作計畫」(限開設雙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之大學)或「提升英語口說計畫」(各大學皆可提出),至多各1件。
補助時間:每年度。
本補助申請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補助對象請併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