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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防疫優先,維護師生健康,保障校園安全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團體賽維持停止辦理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聯絡人:廖窈萱    電話:7736-6223 電子信箱:vivian@mail.moe.gov.tw

教育部於110年1月27日發布個人賽如期辦理,團體賽停止辦理後,近來接獲部分民眾提出國內疫情趨緩,要求再評估恢復辦理,為慎重評估考量,爰於今(20)日邀集公衛專家學者、表演藝術類專家學者、各縣市領隊代表及各競賽主辦單位,22縣市政府代表共同評估;經充分討論後,決議仍以防疫優先考量,團體賽維持停止辦理。

 

今(20)日會議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之「COVID-19(新冠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教育部通報-提醒各級學校辦理集會活動防疫措施規定再次進行評估,今日會上公衛專家提出競賽活動之辦理仍須全程佩戴口罩、如有共用樂器(如鋼琴)要仍維持手部清潔、比賽場地要能確保空氣流通及相關衛生設備(如廁所)要充足、以及活動空間的動線規劃要能確保安全社交距離,經與會代表討論後團體賽仍有下列防疫上無法克服之疑慮:

 

一、活動期間需佩戴口罩之要求,4項團體競賽27類組中,管絃樂、合唱等22類組無法佩戴口罩比賽,大量樂器吹奏或歌唱等動作,飛沫在空氣中散播,恐有嚴重防疫缺口之虞,並違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秋冬防疫專案相關規定。

 

二、4項團體競賽扣除觀眾及非必要人員,同時段仍多組參賽隊伍進出同一場地,又部分場館舞臺較小,亦無法符合室內100人之防疫標準及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三、競賽場地多為室內密閉空間,無法確保空氣流通或通風換氣良好情況;且競賽場地洗手間及洗手設備數量不足提供參賽人員使用。

 

四、競賽期間有大量師生南北交通來往,將有接觸不特定人員之機會,增加染疫風險,賽後師生返回校園,有群聚感染之慮。

 

五、本競賽形式不像大型考試考生有其特定座位並全程佩戴口罩,因此競賽會場難以管制確保各參賽人員皆能維持安全社交距離。

 

六、除參賽人員外,所需工作人員眾多,無論活動動線及比賽場地消毒作業皆屬高難度,增添防疫風險。

 

另有關教育部於110年1月27日已發布個人賽如期辦理,團體賽停止辦理後,如要恢復辦理團體賽,經會議討論仍有下列問題無法克服:

 

一、部分縣市皆於寒假停止社團活動,若恢復辦理比賽,將有失競賽公平性。

 

二、離島及偏鄉參賽學校,難以於短期間內完成交通及住宿招標等作業。

 

三、競賽承辦縣市難在短時間內再次尋得專業場館使用,且競賽場地周邊道路交通管制之路權申請及競賽場地設施改良等招標作業無法於期限內完成。

 

當前國內外疫情仍未平息,為確保防疫優先之必要性,以維護師生健康,保障校園安全,並考量目前就復賽之公平性及承辦單位之困難,今日決議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團體賽維持停止辦理,並將組成專案小組,儘速研議全國學生藝術競賽辦理方式。

 

教育部特別表示,在防疫優先之前提下,肯定及鼓勵學校老師與同學投入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的心血與付出,將邀請防疫及表演藝術類專家學者組成專案小組,針對線上觀摩進行規劃及評估,透過網路傳播力,擴大觀摩人數,透過展演活動,彼此觀摩學習,豐富學習歷程,以達教育部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另因應疫情110學年度如何辦理,將蒐集各縣市政府初賽辦理經驗及意見,提早將研擬腹案於9-10月公布。

 

教育部為維護團體賽參賽學生權益,已於110年2月8日頒發「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書予團體賽參賽學生,經今日會議決議,前揭參賽資格證明書視同競賽成績優等,將轉知各免試入學就學區或學校納入參採;另有關高中升學大學之採計及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參採,將轉請大學招生相關單位研議比照辦理。

 

教育部再次肯定原規劃參賽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的師生這段時間付出與努力,並期待學生在學習藝術歷程中培養團隊合作精神,但因目前疫情期間仍以防疫優先,因而團體賽維持停止辦理實屬不得已之決定,教育部於停止辦理比賽後仍將支持藝術教育發展,爰以各項配套提供學生多元展演舞臺,教育應以平和方式且以學生安全為最高原則,希望大家共體時艱,落實國內防疫工作,共同維護參與全體師生及工作人員健康,不造成防疫破口。

上版日期:1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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