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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說明教師法施行日期進度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聯絡人:陳慧茹    電話: 02-77365722 電子信箱:ellenru@mail.moe.gov.tw

教育部於教師法修正條文公布後,針對14項教師法授權子法積極溝通、諮詢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及校長團體等各方意見,其中9項子法已辦理預告及法規審議程序;另有5項子法因涉及教師權利義務及整體制度設計等事宜,目前規劃初步草案中,後續將持續與相關團體溝通及廣為徵詢意見。

本次教師法修正,其內容複雜性高且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為完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相關子法訂定仍須凝聚各界共識,因此教師法預計於109年6月底施行,並完成所有子法訂定發布等準備事宜,以利該法施行後能夠順利運作。

現行不適任教師處理已有教師專業審查會及不適任教師處理注意事項等相關機制可處理,本次修法僅將相關處理機制提升至法律位階,並補強其處理流程及相關措施。

上版日期:1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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