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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補助公告

114年教育部補助辦理人工智慧競賽與標註資料蒐集計畫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資科司-科技教育科  電話:(02)7712-9056 電子信箱:chubby@mail.moe.gov.tw

申請對象: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公立學術研究機關(構)

申請時間:1. 第一階段(構想書):自114年2月19日至114年4月15日(星期二)止。2. 第二階段(計畫書):俟本部通知構想書審查通過至114年5月29日(星期四)止。

申請方式:免備文,請於上述申請期限內將計畫申請書電子檔至email至moe.ai.ncu@gmail.com ,逾期不予受理。


計畫期程:春季賽計畫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秋季賽計畫自115年4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

 

本補助申請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補助對象請併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上版日期:1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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