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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補助公告

教育部補助辦理永續能源跨域應用人才培育聯盟計畫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資科司-科技教育科  電話:(02)7712-9055 電子信箱:youchu@mail.moe.gov.tw

申請對象: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申請時間:公告日起至1121218日止。

 

申請方式:免備文,請於1121218日前至線上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d1Mfi8KmCynceX4g7) ,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計畫書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

 

計畫期程:11321日起至115131日。

 

 

 

本補助申請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補助對象請併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上版日期:11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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