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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補助公告

114年教育部補助辦理新工程教育方法實驗與建構計畫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資科司-科技教育科  電話:(02)7712-9056 電子信箱:chubby@mail.moe.gov.tw

申請對象: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工程相關院系

申請時間:自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至12月23日(星期一)。

申請方式:免備文,請於上述申請期限內將計畫申請書上傳至本部徵件計畫系統(https://cfp.moe.gov.tw/Login/MOELogin.aspx),逾期不予受理。

計畫期程: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止。


本補助申請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補助對象請併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上版日期:1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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