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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補助公告

113年中小學校人工智慧教育計畫徵件須知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資科司-科技教育科  電話:(02)7712-9098 電子信箱:pony99217287@mail.moe.gov.tw

一、計畫目標

本部為推動人工智慧教育向下扎根,鼓勵中小學校依據自身學校願景、校本課程規劃、地域或人文特色,開授人工智慧相關彈性課程,促進學生對於人工智慧的認知及理解並輔以實作,引發其學習興趣,進一步深化學習成效。

有鑒於人工智慧的核心知識雖屬於資訊科技範疇,但它在生活不同面向都能有所連結與應用,然而若要運用人工智慧解決特定問題,仍需結合相關問題領域的專業知識及事前的資料收集與整理,方能發揮綜效。為利學生體會人工智慧的跨領域運用特性,鼓勵學校組成跨科教師團隊,規劃人工智慧課程,融入不同領域的知識及資料(例如:自然、生物、數學、語文、藝術等)詮釋人工智慧的觀念,提出具實踐性的人工智慧教育計畫,以落實人工智慧教育扎根於校園的願景。


二、補助對象

本次徵件補助對象為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


三、計畫申請日期

核定日起至113年7月1日止。


本補助申請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補助對象請併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上版日期:1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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