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1月6日(星期)止。
申請方式:免備文,請於112年11月6日前至線上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d1Mfi8KmCynceX4g7) ,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計畫書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
計畫期程:113年2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
本補助申請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補助對象請併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