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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教育部113年申請敘頒忠勤勳章(含加綴一、二星)作業公告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呂弦栓    電話:(02)7736-7841 電子信箱:ag8721@mail.moe.gov.tw

一、依據國防部111年10月5日國人勤務字第11102540141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部111年10月7日臺教學(六)字第1110098813號函轉「國軍忠勤勳章敘頒作業實施規定」彙整審查符合資格者(含寄缺人員;商借於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縣市聯絡處及直轄市教育局上校教官由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報),於113年4月30日前依所附名冊格式,以電子公文函報本部憑辦;以紙本公文函報者,請另將名冊電子檔傳送至本部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ag8721@mail.moe.gov.tw,寄件主旨及檔案名稱敘明學校名稱,如國立○○大學113年請敘忠勤勳章人員名冊),單位無符合資格者毋須陳報,逾時未函報者視同無符合資格人員。

三、請單位確實審查符合敘頒人員資格,凡資料審查有誤、逾期報部,將列計單位行政缺失;單位漏報致影響個人權益者,請權責單位檢討相關失職人員懲處建議表(申誡1次),本部方予受理。

上版日期:11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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