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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法全法修正公聽會,共同擘劃特殊教育發展藍圖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林佳怡    電話:02-7736-7896 電子信箱:joylin408@mail.moe.gov.tw

  因應時代潮流推進所產生的特殊教育思潮轉變,教育部刻正進行特殊教育法全文修正,為蒐集各界意見以作為擬訂特殊教育法修訂草案的參據,教育部預定自110年10月起將於北、中、南、東4區各辦理1場分區公聽會,有意參與本次實體公聽會者,請先至本部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完成報名程序(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4)。

  有鑑於特殊教育法於民國98年全法修訂迄今已逾10年,雖已逐步改善特教整體績效,惟社會環境迅速變遷,特殊教育的多項思潮也隨之轉變,諸如:12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訂定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兒童權利公約(CRC)中有關達成身心障礙兒童權益要求等,為順應發展趨勢,教育部乃著手研擬進行特殊教育法全文修正。

  本次修法重點包含強化融合教育的概念、提升對特殊教育學生的支持、強化地方政府與學校特殊教育實施成效、精進特殊教育師資及課程、強化特殊教育學生就學及輔導工作事項及落實學生個人表意權。

  為擴大各界參與本次修法公聽會的機會,並因應防疫相關規定,公聽會除實體會議外,各場次也將同步於YouTube開放直播,並全程搭配手語翻譯員同步手譯,歡迎特教夥伴或有與趣的民眾屆時上線收看。

  另特殊教育法修法草案已公告於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https://reurl.cc/6DEnGb),有需要者可自行下載參閱。

上版日期:1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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