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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函

國立大專校院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懲處權行使期間規範如說明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人事處-培訓獎懲科 發布單位:人事處 聯絡人:黃素貞    電話:(02)7736-5936 電子信箱:heidi@mail.moe.gov.tw
上版日期:10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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