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重要通函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該總處103年2月6日總處給字第1030022269號函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俸)之退休(職、伍)再(轉)任人員,其發放機關與再任機關(構)之查核及防杜機制改善作法」,自即日停止適用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人事處-給與福利科 發布單位:人事處 聯絡人:廖郁柔    電話:(02)7736-5943 電子信箱:nico@mail.moe.gov.tw
上版日期:108-01-29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