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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教育資訊

法國教育部欲修法處理校園霸凌問題 友善列印

【校園安全】

依法國教育部統計資料,2015年有70萬學生曾遭受霸凌,佔所有學生之5.8%,其中4%為小學生,12%為國中生,2%3%為高中生。2011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針對霸凌受害學生之統計數據則為10%

法國教育部長提出強化打擊校園霸凌問題相關政策,尤其有意針對小學階段進行修法:霸凌者對其他學生人身安全或健康造成嚴重威脅時,得不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安排轉至其他學校。教育部長指出,由於小學未設有紀律委員會(法國國中和高中設有紀律委員會,處理學生重大行為問題),如須將霸凌者和被霸凌者分開,通常是遭受霸凌者被迫離開原學校,此結果甚不合理。現行制度下,國民教育階段之學區督導有權破例勒令學生退學,並請市政府將該學生註冊於同市鎮另一間學校(法國小學生入學事務由當地市政府管轄);若學生須至其他市鎮學校註冊,則需同時取得學生的法定代理人、居住地市政府以及欲轉入學校所屬市政府之同意。

教育部新政策將霸凌問題分成三個處理階段:首先是透過學生、教學團隊和家長間的協調,若無法達成解決共識,教育部接下來會安排省級的專業團隊偕同國民教育階段的諮商師和醫護團隊介入,最後手段才是向市政府申請同意轉學。教育界的共識是,未有解決方案時,不應要求遭霸凌學生離校,否則對受害者會是雙重傷害;但對施加霸凌者予以停學處分亦有其困難,特別是年僅6至11歲的小學生。家長團體認為應讓兩方在類似紀律委員會之框架下面對面進行協調,並給予家長對最終決定異議的權利。除此之外,家長團體還強調了轉學後在校內校外的教育及輔導措施之重要性,以避免霸凌行為重演。

家長團體和教師工會均同意,打擊霸凌問題應首重防範,若走到退學這一步,意味著承認各方努力皆失敗。小學教師工會認為最困難的是及早發現霸凌行為以著手處理,由於教師缺乏相關訓練,也不懂得向外求助,且小學沒有校園生活輔導人員,諮商師和健康護理團隊又須同時兼顧許多間學校,僅能短暫駐校提供協助,加上國民義務教育階段諮商師職位仍有10%的空缺待填補,人力實在不足。

法國教育部盼將打擊校園霸凌政策全面推行至所有中小學,目前已在60%之小學和86%之國中實踐,預計於20239月起在高中施行。具體而言,每所國中都設有一個打擊校園霸凌專案五人小組,針對小學則於以學區為單位設置五人專案小組,每年亦於國中與國小進行10小時的教育宣導,作為防範措施。


提供資料單位:

駐法教育組編譯

資料提供時間:

20234

譯稿人:

駐法教育組

原始資料來源:

2023414« Le Mo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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