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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文憑驗證

國外學歷驗證(légalisation)的目的是便利跨國使用文憑。同學在法國畢業後回臺灣至大專院校申請教職、參加國家考試或至部分機構求職時,須提供經外交機構認證的文憑。因此同學應在畢業後、回國前,自行將學歷證件或其他文件先送法國公證處驗證,再將文件送往駐法國代表處領務組驗證才算完成。


部分臺灣大專校院要求申請教職須附修業成績證明,同學亦可酌情為成績證明一併辦理驗證手續。


同學可視需要一併驗證法國文憑或成績證明的中譯本


法國文憑驗證流程簡示如下:

向畢業學校取得文憑 >> 持文憑正影本至各地市政府辦理正影本相符 >> 至法國公證處驗證 >> 至駐法國代表處領務組驗證


向畢業學校取得文憑與修業成績證明後,請記得在文憑持有人(titulaire)欄位上簽字。


法國學校一般對於遺失的文憑不予補發,因此外交部文件驗證組僅驗證經各地市政府(mairie)證明與正本相符之文件影本。請注意,若同學需要驗證2份以上相同文件,須事先準備相應數量的文件影本,至市政府辦理「正影本相符」(copie certifiée conforme à l'original)。



☆ 如何辦理「與正本相符影本證明」手續?

由於法國於200110月起實施簡化行政手續,法國文件影本如清晰可讀應即可在法國各地使用,無須再作「正影本相符」。然而當同學們的法國文件須離法使用時,則須先至各地市政府辦理「正影本相符」以後,再至法國外交部文件驗證組。請自行備妥清晰之影本,攜正本與影本(可同時進行數張影本之驗證),聯繫欲前往之市政府,向市政府辦事員說明,文件將於法國以外地區使用,並聲明使用國家(例如:Taiwan)。



☆ 法國公證處資訊網頁

https://www.notaires.fr/fr/actualites/apostille-et-legalisation



☆ 駐法國臺北代表處領務組

Service consulaire – 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

78, Rue de l’Université - 75007 PARIS

Métro : Solférino(地鐵12號線)、Musée d’OrsayRER C線)

Tél : 01 44 39 88 20

E-mail : brtf@mofa.gov.tw

網站:https://www.roc-taiwan.org/fr/post/176.html

文件驗證說明之網站連結:https://www.roc-taiwan.org/fr/post/2066.html



資料更新: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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