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臺灣大專校院要求申請教職須附修業成績證明,同學亦可酌情為成績證明一併辦理驗證手續。
同學可視需要一併驗證法國文憑或成績證明的中譯本。
法國文憑驗證流程簡示如下:
向畢業學校取得文憑 >> 持文憑正影本至各地市政府辦理正影本相符 >> 至法國公證處驗證 >> 至駐法國代表處領務組驗證
向畢業學校取得文憑與修業成績證明後,請記得在文憑持有人(titulaire)欄位上簽字。
法國學校一般對於遺失的文憑不予補發,因此外交部文件驗證組僅驗證經各地市政府(mairie)證明與正本相符之文件影本。請注意,若同學需要驗證2份以上相同文件,須事先準備相應數量的文件影本,至市政府辦理「正影本相符」(copie certifiée conforme à l'original)。
☆ 如何辦理「與正本相符影本證明」手續?
由於法國於2001年10月起實施簡化行政手續,法國文件影本如清晰可讀應即可在法國各地使用,無須再作「正影本相符」。然而當同學們的法國文件須離法使用時,則須先至各地市政府辦理「正影本相符」以後,再至法國外交部文件驗證組。請自行備妥清晰之影本,攜正本與影本(可同時進行數張影本之驗證),聯繫欲前往之市政府,向市政府辦事員說明,文件將於法國以外地區使用,並聲明使用國家(例如:Taiwan)。
☆ 法國公證處資訊網頁
https://www.notaires.fr/fr/actualites/apostille-et-legalisation
☆ 駐法國臺北代表處領務組
Service consulaire – 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
78, Rue de l’Université - 75007 PARIS
Métro : Solférino(地鐵12號線)、Musée d’Orsay(RER C線)
Tél : 01 44 39 88 20
E-mail : brtf@mofa.gov.tw
網站:https://www.roc-taiwan.org/fr/post/176.html
文件驗證說明之網站連結:https://www.roc-taiwan.org/fr/post/2066.html
資料更新: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