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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圖書館獎助國外學人來臺從事臺灣學及東南亞研究 友善列印

國立臺灣圖書館為加強與國外學術機構之合作交流,鼓勵及獎助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之專家學者到該館進行學術性研究。


一、 申請人資格需符合以下條件其中之一:

(一) 國外大學相關系所現任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資深講師、講師、博士後研究、博士、博士候選人、博士生,或圖書館等相關學術機構同等級別之館員、研究人員等。

(二) 前款以外之人士,經與該館簽訂國際學術合作備忘錄(MOU)之單位推薦,且其研究主題與本要點第二點申請主題相關者為限。

目前已在臺從事研究、教學及就讀者,不得提出申請。


二、 申請主題:本獎助申請之研究以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為主,研究主題以臺灣學或東南亞研究為限。


三、 申請資料:申請者於公告申請期間須線上提交下列資料,資料不齊者以喪失資格論:

(一) 申請表(線上填寫)。

(二) 簡歷表(含著作目錄)。

(三) 研究計畫(以3頁中文或英文為原則,依學術研究體例撰寫)。

(四) 推薦信1份(必須以PDF檔案提交,請推薦人於2025年4月13日之前寄送至wyw25@mail.ntl.edu.tw,主旨為「推薦信_申請人姓名」,逾時不候。)

(五) 任職單位最高行政主管同意函1份。


四、 申請期限:114年公告日期起,至114年4月13日(星期日)止。


五、 結果公告:114年5月底前於該館、臺灣學研究網頁公告獎助名單。


六、 申請方式:本獎助案限以線上申請,恕不受理紙本申請。


七、 線上申請網址(114年公告日期起,至114年4月13日止)


八、 獎助名額:正取1至3名、備取至多2名為原則,實際正取、備取名額得依經費及評審結果調整或從缺。


九、 受獎人報到日期:自114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受理報到。


十、 獎助期限:獎助期限原則為期3至6個月,不得跨年度,亦不得要求保留獎助資格至下一年度。


十一、 獎助內容:

機票補助:

提供受獎學人(員)來臺最直接航程經濟艙來回機票1張,實支實付。

機票款依實際購買價格核給補助,但各地區機票款補助之最高額度如下:

東北亞及東南亞地區:新臺幣3萬5千元。

其他地區:新臺幣6萬元。

每月研究獎助:

具備博士學位者,每月獎助新臺幣6萬元。

不具備博士學位者,每月獎助新臺幣4萬元。


十二、 其他未盡事宜及受獎學人(員)之權利義務詳見「國立臺灣圖書館獎助國外訪問學人(員)作業要點」。

上版日期:202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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