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重塑產學研夥伴關係,有效鏈結學研創新研發、人才培育、知識移轉機制,以挹注產業創新轉型及擴大衍生新創之經濟效益,特設產學研連結會報(以下簡稱本會報)。
一、本會報整合跨部會資源,推動下列任務:
(一)連結大專校院研發創新能量釋放及治理鬆綁機制。
(二)連結大專校院及區域產業,進行一般人才與對焦產業需求之高階人才培育及就業機制。
(三)連結學研單位(大專校院、法人研究單位、公立研究單位)研發創新機制。
二、本會報置委員十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一人為共同召集人,均由本院院長指派政務委員兼任;副召集人三人,由教育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及數位發展部部長兼任;執行秘書一人,由教育部次長兼任,協助召集人綜理本會報相關業務;副執行秘書二人,由經濟部次長、數位發展部次長兼任,襄助執行秘書。
本會報除召集人、共同召集人、副召集人、執行秘書及副執行秘書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本院院長就下列人員派兼之,必要時,並得就其他機關代表派兼:
(一)勞動部次長。
(二)衛生福利部次長。
(三)農業部次長。
(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前項委員應隨其本職進退。
三、本會報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克出席會議時,由共同召集人代理之。召集人及共同召集人均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副召集人一人代理之。
本會報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克出席時,得指派代表出席。
本會報召開會議,必要時邀請相關機關(構)、專家、學者或業界代表列席。
四、本會報設秘書組、人才培育鏈結組、學研創新鏈結組及法規環境革新組。
五、前點各組之分工及任務如下:
(一)學研創新鏈結組:由經濟部、教育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數位發展部共同主辦,衛生福利部及農業部協辦;研擬及推動新型學研連結研發創新生態系統(包括學研單位之合作機制),以活化研發創新價值鏈,促進產業前瞻研發動能以及衍生新創產業。
(二)秘書組:由教育部主辦,辦理本會報各項幕僚作業、協調各組或跨部會相關推動業務、執行管考及滾動式修正目標策略等事項。
(三)人才培育鏈結組:由教育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共同主辦,經濟部、數位發展部、衛生福利部、農業部及勞動部協辦;擴大辦理連結大專校院及區域產業,進行一般人才與對焦產業需求之高階人才培育及就業機制。
(四)法規環境革新組: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教育部共同主辦,經濟部、數位發展部、衛生福利部及農業部協辦;辦理活化大專校院創新治理機制,包括人事、薪資制度、獎勵考評制度、技術移轉及衍生新創可行之財務會計運作機制等,並促進科研成果進行產學研流通運用彈性機制,包括成果歸屬、管理、授權、讓與、利益衝突與迴避及衍生新創公司等治理機制。
六、本會報以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為原則,並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議,檢視各分組任務執行進度及需跨組協商事宜。
七、本會報委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
八、本會報所需經費,除各組召開會議所需經費,由各組主由各組跨部會編列預算支應外,由教育部編列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