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重要政策

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聯絡人:王琇珊    電話:(02)7736-5866 電子信箱:shoshan@mail.moe.gov.tw

一、政策說明:

本部配合新南向政策及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提供優質高等技職教育,以培育新南向國家產業及我國人力嚴重缺乏之特定領域產業(如長照)所需人才,補助鼓勵技專校院擴大辦理客製化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招收新南向國家外國學生來臺就學。學生可經由校外實習課程學習技術並提前適應臺商企業文化,後續優秀畢業生可留任實習廠商或返回母國企業(以臺商企業為主)就業,為企業挹注新助力。

為維護專班辦理品質,本部採「質量並重」原則審查開班計畫,並持續推動專班校內課程及校外實習課程廠商查核(訪視)作業(以下簡稱專班查核作業),督促學校落實明確區分實習課程及學生工讀活動、提升學生華語能力及鼓勵學生考取證照等相關措施,以落實為臺商培育所需人才政策目的,再者亦可提升我國高等技職教育輸出成效。


二、相關規定:

(一)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產學合作國際專班申請及審查作業要點。

(二) 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規範。


三、預期效益:

(一) 持續配合產業需求,擴大辦理新南向產學合作專班:

1.本部經由嚴審專班開班計畫及辦理專班查核(訪視)作業,確保專班辦理品質,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2.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擴大吸引及留用僑外生,本部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自111學年度起已配合政策所定之產業領域擴大專班之核定班數。將持續配合產業需求及兼顧辦理品質前提下,鼓勵技專校院擴大辦理客製化專班,以培育企業所需人才。

(二) 鼓勵專班學生就業

本部及相關部會將協助專班學生畢業後留臺就業或返回母國後於臺商企業就業。

上版日期:113-05-14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