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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105學年度技專校院各項評鑑結果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聯絡人:楊媛舜    電話: 02-7736-5864 電子信箱:joyceyok@mail.moe.gov.tw

教育部公布105學年度技專校院各項評鑑結果,105學年度計有7所科技大學、4所技術學院、6所專科學校接受綜合評鑑、5所科技大學計11個受評單位接受追蹤評鑑、2所科技大學計2個受評單位接受再評鑑。為達成學校自我參照、品質保證的目的,科技校院評鑑制度自新1週期(科技大學為103至107學年度;技術學院為104至108學年度)由等第制轉換為認可制,期藉以品質強化為導向之認可制評鑑,激發學校自我改進的動力並持續精進。專科學校本週期維持等第制評鑑,擬於下一評鑑週期轉換為認可制。

為檢視技專校院教學品質及評核各校辦學成效,教育部定期辦理技專校院評鑑,技專校院採系所科評鑑及校務評鑑合併辦理之綜合評鑑模式,評鑑週期以4至5年為原則,各校於評鑑週期內輪流接受評鑑,評鑑結果為有條件通過之學校於評鑑結果公告後1年內,提出自我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並於當年度接受「追蹤評鑑」,針對評鑑結果中「待改善事項」進行檢視。評鑑結果為未通過之學校於評鑑結果公告後1年內,提出自我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並於當年度接受「再評鑑」,根據評鑑項目提出自評報告,重新進行評鑑。

這次受評的7所科技大學及4所技術學院在校務類都全數通過,代表受評學校在校務治理及發展都有清楚的方向,然而,在技術學院的專業類系所評鑑中,有條件通過的比例較高,教育部希望學校能透過評鑑委員所點出的問題進行改善,帶動學校的整體發展。

本(105)學年度評鑑種類、數量及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評鑑項目詳如表1、表2、表3。評鑑結果統計如下(詳如表4)。
一、7所科技大學:
(一)校務類部分:計有7校獲評通過。
(二)專業類部分:計有101系所,122班制接受評鑑,並依班制(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給予評鑑結果,其中108(88.52%)班制為通過、14(11.48%)班制為有條件通過;0班制為未通過。(*受評班制為成立未滿3年或已停招僅餘最後1屆學生,僅訪視。訪視班制不列入計算。)
二、4所技術學院:
(一)校務類部分:計有4校獲評通過。
(二)專業類部分:計有55系所,53班制接受評鑑,並依班制(學士班、碩士班)給予評鑑結果,其中40(75.47%)班制為通過、12(22.64%)班制為有條件通過;1(1.89%)班制為未通過。(*受評班制為成立未滿3年或已停招僅餘最後1屆學生,僅訪視。訪視班制不列入計算。)
三、6所專科學校:
(一)行政類部分:計有5校獲評1等、1校獲評2等。
(二)專業類部分:計有49科接受評鑑,並給予評鑑結果,其中31(63.27%)個受評單位為1等、17(34.69%)個受評單位為2等;1(2.04%)個受評單位為3等。(*受評班制為成立未滿2年或已停招僅餘最後1屆學生,僅訪視。訪視班制不列入計算,)
四、103學年度科技大學追蹤評鑑及再評鑑:
(一)   追蹤評鑑部分:
1.   校務類部分:計有1校為有條件通過。
2.   專業類部分:計有10班制接受追蹤評鑑,其中9班制為通過、1班制為有條件通過。
(二)   再評鑑部分:計有2班制接受再評鑑,評鑑結果為通過。

各項評鑑結果已公布於技專校院評鑑資訊網(網址: http://tve-eval.twaea.org.tw/),以供社會大眾參考。
   
教育部表示,評鑑結果已與相關負面行政處分(包括經費補助、扣減招生名額、學雜費調降)脫勾。技專校院並自106學年度起僅辦理校務評鑑,系所科評鑑停辦,回歸由學校專業發展自主規劃。未來評鑑功能,在學校方面,可協助學校檢視整體校務發展狀況,敦促其自我改善,作為學校中長期發展之參據;對大眾而言,可藉由公布評鑑結果之資訊公開與社會課責,提供學生選擇校系(科)之參考。
 

上版日期:10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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