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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規定,鼓勵民眾投入終身學習行列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終身教育司 聯絡人:謝秉衍    電話:(02)7736-6804 電子信箱:a2000914 @mail.moe.gov.tw

教育部於今(24)日發布修正「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修正放寬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規定,主要修正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學分數申請條件,學程課程由不得低於20學分修正為不得低於6學分,單科課程由最高6學分修正為最高3學分;並於兼顧課程教學品質原則下,適度修正上課週數限制及學程專業必選修課程規定,以提升終身學習機構開課彈性,促使終身學習機構踴躍申請辦理課程認可作業,使課程內容更多元且豐富。

為鼓勵民眾參與終身學習意願,並作為入學採認、學分抵免或升遷考核的參考,教育部依據「終身學習法」第13條規定辦理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業務,自95年起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課程認可及發給學分證明書業務,後續因應課程內容日趨多元,為擴大辦理規模、打破地理區域限制以及提高離島及偏鄉民眾終身學習機會,並於106年起委託國立空中大學辦理數位課程認證業務。申請通過認可的課程,其內容相當於專科學校副學士班及大學學士班開設的人文、藝術、社會或科技領域等課程,除把關課程教學品質,更注重民眾學習權益。

截至109年8月,通過課程認可的終身學習機構數計有707家;通過認可的課程數計有2,014門;通過認證的學分數合計有4,740個學分。民眾年滿22歲可藉由修習經認可的課程取得學分數,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累積達40學分以上即具有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的資格;另亦可作為學分抵免或升遷考核的參考依據。有關課程認可及學分證明書相關資訊可至「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網站 (http://www.nepac.org.tw)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空中大學」(http://lldc.nou.edu.tw)網站查詢。

本次修正放寬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規定,除鼓勵終身學習機構設計符合不同族群、文化、經濟條件及身心狀況對象需求的學習課程,並提供民眾可及又親近的服務。更希望民眾能投入終身學習行列,期能天天學習、喜歡學習,進而朝向建構學習型的社會邁進。

上版日期:1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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