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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修法公聽會 教育部廣邀各界意見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終身教育司 聯絡人:王鈴雅    電話:(02)7736-5685 電子信箱:tip6812@mail.moe.gov.tw

「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將於本(7 )月13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於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樓第5會議室舉辦,以家庭教育法修法背景介紹、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說明及綜合座談三部分進行,歡迎各界到場交換意見。

家庭教育法於92年公布後迄今已逾14年,隨社會時空變遷、家庭型態改變及家庭問題日趨複雜,為符合實務推動,本次針對部分條文進行研修,主要重點包括:建立各級主管機關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組織與跨部會局處整合推展的機制;各地家庭教育中心專任主任及工作人員配置基準;推展家庭教育機構、團體,相關辦理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或活動;運用新興傳播媒體推展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推展機關(構)配合與協助學校執行學生輔導機制;獎助辦理推展家庭教育工作團體等規定。

教育部自去(105)年3月啟動修法作業,為廣徵各界意見,期間召開20餘場相關諮詢、座談會議和4區公聽會,並於105年度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時,向各地方政府進行宣導與徵詢意見。目前修正草案仍持續進行預告作業(至106年8月11日止),期待透過本次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的修正,提升家庭教育推展成效,共同營造幸福家庭與社會。本次公聽會報名資訊請上教育部家庭教育專網查詢(網址:https://moe.familyedu.moe.gov.tw/)。
 

上版日期:10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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