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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et技術小組會議記錄

臺灣學術網路技術小組第23次會議紀錄 友善列印
 
台灣學術網路技術小組第二十三次會議紀錄

台灣學術網路技術小組第二十三次會議紀錄

 

時 間:85年01月11日(星期四)下午4時

地 點:教育部電算中心13樓會議室

主 持 人:劉副主任金和、曾顧問黎明 紀錄:許乃文

 

出席單位及人員:台灣大學電算中心 游教授張松、曾珀雯小姐

中央大學電算中心 劉組長秋美

交通大學電算中心 劉組長大川

清華大學電算中心 (請假)

中興大學電算中心 劉組長金順

中正大學電算中心 陳組長侯君

成功大學電算中心 王憶琪小姐

中山大學電算中心 陳年興先生

政治大學電算中心 劉勝雄先生

花蓮師範學院 (請假)

台東師院電算中心 古車明先生

東華大學電算中心 趙涵捷先生

國家高速電腦中心 林根賢先生

資訊工業策進會 (請假)

工業技術研究院電腦中心 李宗昇先生

高雄技術學院電算中心 (請假)

中央研究院計算中心 吳 傑先生

本部電算中心 尹高級分析師清海、曾組長展鵬

胡怡民先生


主席報告:(略)

決議事項:

一、加強各校公共服務場所如電腦教室、圖書館、宿舍網路等連接TANET之使用管理 ,落實登錄使用者相關資訊。

二、TANET之使用者應確實遵守「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及「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 理使用公約」,使用者一律以可追查之真實資料註冊,如真實姓名、地址與可信賴之 電子郵件地址(E-MAIL),嚴禁資料無法追查,如匿名註冊,但歡迎使用〝別名〞( 如同投稿時使用之〝筆名〞),以便發生不法事情時,可協助司法單位調查。

三、擬訂「違反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及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之處置辦 法(草案)」如附件,凡查覺未做身份認證且造成事端,以致包疪罪犯之公共服務單 位,初犯者處以停止使用TANET一年,再犯者永久不准使用TANET資源。

四、各區域網路中心應立即召集所服務之連線單位,宣導告之本次會議決議,而各連 線單位則須轉知所屬單位,落實「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等相關規定辦 法。

五、請各單位回去清查各NAME SERVER的管理者帳號,是否有專人在看電子郵件,以 免單位內使用者於網路上發生事端時,無法及時掌握處理時效,以致事端擴大。並請 教育部電算中心以電子郵件測試各單位管理者電子郵件信箱。

六、TANET技術小組MAILING LIST為TANET-TECH@MOESUN.EDU.TW,若TANET上發生重 大緊急事件時,可以電子郵件通知該MAILING LIST的成員。

七、下次會議請中央、交大及中山,示範BBS站帳號認證自動化管理,以便推廣應用 。

上版日期:8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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