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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et技術小組會議記錄

臺灣學術網路技術小組第74次會議記錄 友善列印


台灣學術網路(TANET)技術小組第74次會議-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

97年06月24日上午9時30分

會議地點

教育部電算中心1303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

楊主任正宏

紀錄

許嘉雯

出/列席人員

如簽到單

 

壹、主席致詞 (略)。

貳、討論事項:研商P2P軟體(如FOXY)管理之適合性。

教育部電算中心於接獲侵權案件檢舉後,會轉請各校處理,請各校自訂規範標準,電算中心也會定期統計數據,提交權利人團體;因此項作業可能涉及各校補助與評鑑,請務必配合執行。

案由一:

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針對B級單位(公私立大學)已規定「公務電腦禁止安裝非公務用P2P分享軟體」、定期查核等規範,是否可擴大至各級公私立學校?針對學生宿舍、實驗室等電腦是否納入管理?

結論:

1.TANET管理委員會第51次會議中提到,因各校客觀環境不同,管理委員會尊重各校作法,不另訂管理措施,但行政院資安會報的P2P規定,各校仍應配合採行相關措施。

2.有關「公務電腦禁止安裝非公務用P2P分享軟體」擴大至國中小學以上各級公私立學校實施,並定期查核。有些大學的做法可供各校參考:如針對學生宿舍、研究(實驗)室等電腦設計自我檢查表由使用者自行檢查,提供P2P分享軟體申請使用機制,或學校統一提供合法軟體集中下載點,但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

3.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應針對所屬學校公務用電腦進行查核。

案由二:

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責任分級制度,已要求各級學校設置防火牆,本部也要求學校設置防火牆並阻絕外部對內之網路連線及通訊埠,及建立申辦作業機制,以防止主動提供P2P檔案載點,此作業是否可落實執行?

結論:

1.行政院的校園資安相關規定需系所及各單位共同處理,推動校園資安不僅是技術層面的問題,應結合管理面效果更佳,例如由校務處、學務處以管理的方式結合校規辦理。

2.學校可每學期邀請偵查單位人員到校進行演講,與學生分享實際處理侵權案件,加強宣導智財權,同時使學生對侵權行為有所警愓,可收較佳成效。

參、臨時動議

本部ABUSE檢舉信箱近期將針對「疑似侵權檢舉案件」改變標準作業程序,直接寄發檢舉信給被檢舉學校處理,針對疑似侵權檢舉案件,依據ABUSE處理經驗,其中不少是院線影片及流行歌曲,如未快速處理,對於業者影響很大,如被檢舉人未回復處理情形,應如何有效防止疑似侵權案件繼續擴散?

結論:

針對疑似侵權檢舉案件,學校接獲通知於7日內未接獲被檢舉人回應,暫以停權該IP處理,本部於10日內未接獲學校回報處理情形暫以停權該IP處理。

肆、教育體系資訊安全說明(略)

伍、散會 (上午11時30分)

上版日期:9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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