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之執行推動,並強化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促進與維護學生健康,特頒定本計畫。
本計畫前於104年8月4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040099202號函頒布,本次為第2次修正。
- 本次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 年 3 月 3 日修正發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發布及緊急防制辦法」(原名稱: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本部111年12月26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等法令增修,爰修正本計畫部分內容。
- 計畫期程:
原計畫自104年起,修訂一版計畫自107年11月8日起至111年止、修訂二版計畫自修訂核定日(112年1月4日)起至116年止,並滾動修正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