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氣候變遷與能源耗竭情形日益受到重視,為國家整體發展及能源永續利用、自主供應,教育部自105年11月起依據行政院「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輔導所屬國立學校、機構計154個單位採取PV-ESCO(太陽光電能源技術服務業)模式,出租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增加綠電發電量,設置單位除了能有效利用屋頂閒置空間,享有固定收益,且太陽光電設置對於室內有隔熱降溫效果,減少空調電費支出,一併達成節約能源與能源教育宣導。
教育部推動所屬國立學校、機構已於行政院「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結束時,完成太陽光電標租設置容量達44.1MW(百萬瓦),相當於可供約12,763戶家庭平均1年的用電量(依據台電公司估算臺灣每一家庭平均年用電3,628度計算),在所屬單位的配合下,已完成行政院初期核配量,各單位執行成效有成,例如:
國立雲林特殊教育學校於106年3月標租完成後,雖然因台電公司饋線容量不足,導致太陽光電設置進度停擺,但經過教育部協調經濟部能源局、台電公司積極協助饋線容量改善後,已於今年2月完成444kW(瓩)併聯發電。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位於臺灣東部,地理位置、日照時數相對於中部、南部地區較不理想,學校仍積極辦理,並於今年5月完成826 kW併聯發電。國立高雄大學因學校建築物與併接饋線點距離限制,管線施工工程過於耗大等原因,雖經多次招標流標,仍鍥而不捨地辦理標租作業,已於106年12月成功完成標租,預計設置容量990 kW。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於今年4月先完成207.9kW併聯發電,預計今年夏天再完成其他建築物併聯。
為進一步國家再生能源推動的政策,教育部已廣邀國立學校、機構參加聯合標租,並已於今年2月公告得標廠商,預計設置容量可達12MW,相當於可供約3,473戶家庭平均1年的用電量,其中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經多次流標後,參加教育部聯合標租,目前已完成簽約,設置容量為204.3kW。
教育部將持續推動潔淨能源校園,期望邁向能源安全、環境永續,齊心達成國家能源轉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