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業務:
- 1. 籌開學產基金管理委員會及決議執行事項。
- 2. 學產法規研訂、修正。
- 3. 學產土地資料庫管理系統更新維護事項。
- 4. 學產房地產籍管理。
- 5. 學產不動產標(出)租及活化事項。
- 6.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之審核。
- 7. 租金或使用補償金開徵及催收。
- 8. 占用排除、債權稽催及訴訟處理事項。
- 9. 助學金、急難慰問金及工讀等獎補助金之核發。
- 10.學產基金扶弱助學之推展宣導。
學產基金戶名及帳號
- 1. 學產基金401專戶:華南銀行營業部100361000064
- 2. 學產基金402專戶:臺灣土地銀行營業部041056600343
- 3. 學產基金403專戶: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城中分行107350007753
- 辦公地址: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2樓
- 傳真:(02)3343-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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