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重要通函

本部107年3月5日臺教人(三)字第1070020530B號令,核釋教師請假規則第8條及第9條有關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年資併計之規定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人事處-培訓獎懲科   發布單位:人事處 聯絡人:蔡欣瑾    電話:(02)7736-5937 電子信箱:emilytsai@mail.moe.gov.tw
上版日期:108-01-31

  • 相關檔案
    1. 1070020530b令核釋教師請假規則第8條第9條(代理教師年資得併計兼行政職務專任教師休假年資)
:::
關閉 開啟